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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嘉之宏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htphbcom | 发布时间: 2024-05-30 | 29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名称:深圳市嘉之宏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深圳市嘉之宏电子有限公司

委托时间:2024.5.30

建设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西田第三工业区19栋6号、7号厂房  

主要建设内容 :从事柔性线路板,年产量为40万平方米,实际生产工艺为开料、钻孔、等离子清洗、丝印、烘干、装配、冲切、刷锡膏、贴片、回流焊、点胶、装配、冲型、测试、包装出货,未设置环评中的剪板、纯水制备、纯水清洗、补强贴合、压合、钻床工艺。若后续如需设置,另申请验收。租赁厂房面积是6820m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焊锡、开料、钻孔工位安装了排风扇等强制排风系统,加强车间通风;已采取降噪措施治理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噪声。

根据广东立德检测有限公司出具验收监测数据得出: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有组织废气总VOCs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去除率介于85.4~86.2%,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总VOCs、颗粒物及锡及其化合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企业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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